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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2017年浙江居民住房情况和生活设施进一步改善。
2017年末,城镇常住居民居住在单栋楼房和单元房的家庭比例为95.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居住在单栋楼房的比例为32.1%,提高0.4个百分点,居住在单元房的比例为62.9%,降低0.3个百分点。住房建筑材料主要以钢筋混凝土和砖混材料为主,比例达96.0%,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城镇自有房比例为81.6%,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生活设施方面,管道供水入户的家庭比例为98.9%,提高0.2个百分点;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的比例为98.7%,提高0.2个百分点;住宅内厕所为水冲式卫生厕所的比例为97.4%,提高0.3个百分点;主要炊用能源为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占比达95.0%,提高0.7个百分点。
2017年末,农村常住居民居住在单栋楼房的比例为84.3%,与上年持平;以钢筋混凝土和砖混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的家庭比例为77.2%,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自有房比例达95.1%,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自建住房比例达90.0%,提高0.5个百分点。生活设施方面,管道供水入户比例为95.3%,提高1.3个百分点;住宅内厕所为水冲式卫生厕所的比例为86.7%,提高0.2个百分点;主要炊用能源为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的家庭比例为92.2%,提高了4.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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