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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有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其中,“非法购买”,是相对于依法领购而言的。只有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而且须经税务机关认定,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到税务机关认购。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私自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凡是私自购买的,都是非法购买。“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所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国家税务机关发售的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伪造的。
        以上三个犯罪构成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其中的一项,都不是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即对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从事虚开或者出售的犯罪活动的,由于刑法对虚开和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的刑罚要比购买的犯罪行为重,所以,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应按虚开或者出售的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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