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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杭州律师会见规定(2021年最新) 供参考以看守所实际为准
 

疫情期间杭州律师会见规定(2021年最新) 供参考以看守所实际为准

(一)该事项仅限浙江省注册律师,本省外律师请电话预约

(二)会见时间 预约会见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提供预约服务。 (三)预约时间 提前1个工作日进行网上预约,受理监所在收到预约申请的24小时内给予确认、审核回复。

(四)现场须提交的材料 须提交律师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等材料用于现场审核。

(五)会见事项要求 预约律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办理会见手续,按规定时间段进行会见,并准时结束会见。

(六)取消预约情形

1、预约律师超过预约时间10分钟未到达监所;

2、预约律师与前来会见的律师信息不相符;

3、会见资料不全(律师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4、被会见人正在提审、提押、外出就医等羁押监所无法立即安排会见;

5、被会见人拒绝律师会见的;6、预约律师提出取消预约。

(七)违规事项说明 发现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羁押场所有权制止、终止该次会见,并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

1、将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移动通讯设备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通过手机免提通话、QQ、微信等通讯方式连接外界人员,泄露会见过程;

2、带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亲友或者未经批准的其他人员参与会见;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私自传递书信(供律师使用的本人申辩、上诉、申诉等材料除外)、钱财、食品、药品、烟酒、衣服、书籍等物品;

4、未与看守所人员办理好被会见人的移交手续,擅自离开看守所;

5、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违禁品进入看守所;

6、擅自对看守所监管工作人员、看守所内部建筑构造、安防、警用等设施装备、执法管理活动等进行拍照、录像;

7、其他严重干扰或危害看守所正常管理秩序的行为。

(八)目前全市杭州市、余杭区、萧山区看守所提供快速会见室和普通会见室,建德市看守所只提供:普通会见室,其余监所只提供快速会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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