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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公诉!全市首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当庭宣判
 

6月21日上午,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潘板粮库原保管员赵建富贪污、诈骗一案,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鲍键出庭支持公诉。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柱担任审判长。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赵建富担任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粮储公司”)良渚分公司潘板粮库(后划归余杭分公司)保管员期间,利用其负责为粮库收购、保管粮食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粮食补贴、奖励、赚取粮食差价和盗卖粮食,共计价值人民币27万余元;2019年,被告人赵建富通过他人从杭州市余杭区外购入小麦并冒充本地种粮大户的订单粮,以种粮大户的名义出售至区粮储公司云会粮库,骗取粮食奖励2.6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建富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以窃取、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赵建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粮食奖励,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建富有如实供述、积极退赃等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当庭讯问了被告人,对全案证据进行了详细举证和充分质证,对案件事实和罪名认定进行了充分的法理阐释,就犯罪构成、量刑建议、社会危害性等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赵建富自愿认罪认罚,当庭悔过。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当庭判决被告人赵建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
被告人赵建富


粮食系统承担着国家粮食收购、储存、经营的重要任务,推进粮食系统的清廉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关乎国家粮食安全。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词中指出:

被告人赵建富是整个粮食购销系统最基层的国家工作人员。但就是这样一名最基层的“守粮官”,在长达七年时间,多次作案,将国家给予农民的粮食补贴和他负责保管的仓库里的粮食作为他的“生财之道”,其行为蚕食了本该属于国家的财产,伤害了辛苦劳作的种粮人的感情,辜负了国家的信任,最终将自己推上了被告席。

本案作为全市纪委监委系统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移送司法机关的第一起案件,不仅具有典型性,同时,该案背后所折射出的在基层粮库管理、监督职责落实、行业队伍建设等层面所存在的问题,更需要我们予以关注及分析解决。
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市、区纪委监委和区商务局等90余人到现场参加庭审观摩。当天下午,三级检察机关还就此次庭审展开评议,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杜娟对庭审活动进行了点评,并指出将以此次观摩庭为契机,按照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的要求,切实提升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干警的出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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