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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店长盗刷外卖营业款 数额巨大被判刑

离职店长盗刷外卖营业款 数额巨大被判刑

随着外卖平台的飞速发展,线上订单已成为许多餐饮店销售额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卖平台的账户流水更如同商户的“数字收银台”。然而,部分经营者对于这笔存储在手机里的“流动资产”疏于管理,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精心策划的离职店长盗窃案。

2025年9月,海曙区某奶茶店老板在日常对账时发现,用于接收某外卖平台货款的工作手机存在异常——大量转账记录被人为删除。经仔细核查,发现近一年内累计超过八万的营业款不翼而飞!店内监控最终锁定了作案者:竟是已于一年前离职的前店长汪某某,于是老板立即报警。

经查,汪某某离职后仍时常以“回店玩耍”为名出入店铺,并多次趁人不备拿走吧台上的工作手机。其手法熟练且隐蔽:先登录店铺的某外卖平台商家账户,将营业款提现至绑定的合伙人支付宝,随后立即扫码转至自己或朋友的账户,最后彻底删除所有转账记录,再将手机放回原处。

“以前忙的时候老板会让我帮忙转钱,账户密码我都知道。”汪某某到案后供述。正是利用了对店铺流程的熟悉和前员工的身份便利,汪某在离职后长达一年时间里,如“蚂蚁搬家”般持续实施盗窃,直至店主对账察觉异常。经查,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期间,汪某某累计盗窃营业款八万七千余元。

经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鉴于汪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海曙区人民法院于日前依法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汪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汪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检察官提醒,广大商户应高度重视外卖平台、电子支付账户等线上资金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对账机制,做到营业款日清日结、定期核验,对任何不明流水、异常提现记录保持高度警惕,立即排查。对于账户密码要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更换制度,员工离职必须第一时间收回权限、更改密码,防范“人走权留”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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